8月11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完成了本赛季第十七期裁判评议工作,12日晚就把结果晒了出来。这次评议的14个判例,都来自近期中超、中甲、中乙各俱乐部的申诉。评议组的核心结论很清晰:本期判罚在关键节点上基本没有错漏。说起来,大连英博俱乐部这次提出的5个案例主张,全被驳回了。其他几家中超俱乐部的申诉结果,具体如下——

比如中超第22轮青岛海牛对阵上海申花的比赛,第90+5分钟,申花6号和海牛19号争顶头球后,6号疑似手臂碰球,当时裁判没判手球,VAR也没介入。海牛申诉说这该给点球,但评议组看了各个角度的视频,都说没法清晰判断球到底碰没碰他的手臂,所以支持裁判的原判,VAR没介入没错。
再看同轮重庆铜梁龙和上海海港的对决,第90分钟,铜梁龙27号和海港10号拼抢时被吹了黄牌——海港觉得这是严重犯规,该给红牌。评议组仔细琢磨了这个动作:27号是为了抢高空球,用的是正常踢球的脚背部位,当时没注意到身后的海港10号,接触时还收着腿,没有额外发力,只是没顾及对方安全,属于鲁莽犯规,给黄牌没问题,还没到严重犯规的程度,所以原判正确,VAR也没必要介入。
还有中超第22轮山东泰山对天津津门虎的比赛,第90+3分钟,津门虎传中到禁区,双方争抢后泰山控球发起进攻,最后进球有效,VAR没介入。津门虎申诉说泰山38号手球该判点球,评议组认定,38号是头顶球,球意外碰了手臂,不算手球,原判没错。
津门虎还有一个申诉,说刚才那个进球前,泰山9号踩踏了本方11号,进球该无效。但评议组说,泰山9号是正常带球,津门虎10号在他背后用手臂碰了他,9号扣球过人时,和津门虎11号的接触只是维持平衡的正常动作,不算犯规,所以进球有效,裁判的判罚没问题。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/徐钊